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的硕士招生复试工作要求,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于3月21日启动,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院系安排并通知。请参加我校硕士招生复试的考生认真阅知如下事项:
一、考生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1.面试设备:采取双机位模式实施,考生应准备2个视频设备,一台设备从正面拍摄,另一台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拍摄用于监控面试环境。正面设备推荐使用笔记本电脑(或PC+外接摄像头和麦克风),也可使用手机。监控面试环境设备可以采用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可根据个人情况适当安排备用设备。
2.网络环境:网络可使用稳定高速的无线网(WIFI)或者畅通的4G、5G网络。
3.地点选择:考生可在家庭、宿舍、教室、办公室等独立且可封闭场所进行面试,禁止在网吧、培训机构等开放性公共场所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
4.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的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使用方法参见《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复试前请按各院系通知要求进行测试和全流程模拟演练,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二、提交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在收到院系复试通知(网站公告、短信、电话通知等方式)后,应按照院系要求的时间前往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http://yz.ucass.edu.cn/Default.aspx)(或者按照院系规定的方式)提交如下材料电子版(扫描成pdf格式或拍照为jpg格式):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生证原件(包括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在读证明(应届生);
(4)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下载打印后手写签名);
(5)个人陈述(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科研能力和经历、研究生期间学习研究规划,1500字左右);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大纲、摘要或进展报告)、科研成果、参加学术科研活动等方面的情况和证明。具体附加材料要求由各院系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自行确定。
以上(1)(2)(3)(4)项为必须项,(5)(6)项由考生根据院系要求及个人实际情况提交。
未通过学籍学历验证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须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因疫情等特殊影响无法提交应向院系说明情况。
三、考生参加网络远程面试注意事项
1.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复试期间考生端两台设备均要开启摄像头,正面设备对准考生本人,监控考试环境设备从考生侧后方成45°拍摄,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小组看到,同时能监控到房间人员出入情况。
2.考生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不得佩戴口罩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头肩部及双手完全呈现在视频画面中间。
3.考生如使用手机参加复试,可采用新办流量充足的通讯卡或者合理设置手机功能。将手机调至静音免打扰模式,将报考院系联系电话设置为手机白名单,拦截除院系来电外的所有来电,避免接入电话影响面试。同时手机应关闭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4.考生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向院系提供紧急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5.考生需按照院系的要求准备签字笔、白纸等考试用品。
6.考生应做好应急准备。在复试前夕,应提前将相关设备充满电,并将充电电源放置在相近位置。同时,应做好网络环境的应急准备,除应试空间的wi-fi设备正常连接外,还应将本人手机4G作为备用网络,保证复试期间网络正常。
四、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
1.考试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我校和报考院系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复试小组工作人员的管理,严格遵从工作人员的考试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和考试秩序。
3.考生应按要求备好硬件设备、软件、考试场所和网络环境,配合相关测试,考试中按规定时间启动软件或登录平台参加复试。
4.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
5.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6.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
7.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未经复试工作人员同意不得起身离座及操作双机位设备;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院系有特殊规定者,以院系规定为准。
8.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在相关科目复试考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分享、传播、泄露考题信息和相关复试情况。
9.复试期间如发生设备或网络故障,应主动及时按照院系规定方式保持沟通。
10.考生应按照院系复试工作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或者录制提交宣读承诺书音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