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接收
学校不接收录取类别为“定向”的学生档案。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密封,且在封口处加盖密封章,以公对公邮政EMS或机要形式于9月30日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档案未密封/未加盖密封章、未按规定形式转档或超过转档截止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学校均不予接收。档案邮寄前,须将调档函中的粘贴联裁剪,填写信息后张贴于档案袋上(调档函拟于6月20日左右发放)。
博士研究生新生的档案转递信息另行通知。
邮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生工作处档案管理办公室行政楼112室。
邮编:102488;
收件人:112档案室;
联系电话:010-81360112。
二、户口迁移
1、定向(在职)以及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迁移户口,非定向(非在职)的研究生户口自愿迁移,新生可选择迁移或不迁移户口,迁入户口属于高校集体户口,应遵循《北京市高校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管理。
2、户口迁往地址一律填写: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长于大街11号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户籍关系自带,报到当天提交,现场审核不合格的需返回重改,所有资料于9月28日之前交至户籍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视为放弃迁移。
3、不迁移新生,报到当天持录取通知书现场办理不迁移确认;迁移新生报到当天持录取通知书、京外生源需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在背面);之前本科或硕士在京就读且户口在校,需提供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身份证复印件需粘贴在背面)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迁移手续。
4、迁移证内容:①户主或与户主关系必须填写为“本人”或“持证人”;②出生地和籍贯两项必须填写为XX省XX市或县;③婚姻状况必须注明有配偶或未婚,若为空项需提供原本人户口页复印件;④迁移原因必须有“招生”字样,不能是“毕业”或“其他”;⑤必须逐项填写,不能缺项(除曾用名外)。
5、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所写姓名必须一致,同音不同字无效。
三、党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1.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机关党委或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党委,去向填写: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某学院/系。介绍信需由党员所在地县、旗、市或旅以上各级党委组织部(政治部)开具。
2.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须自带,无法通过北京市“党员E先锋”等网上系统进行转接,新生报道当天提交纸质版组织关系介绍信。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组织部联系,联系电话:010-81360305。
四、团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团员请携带本人团员证(若遗失请在原单位补办)办理团籍转入手续。如有团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抬头请写明“共青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委员会”。团员档案(入团志愿书、申请书等,不含团员证)应放入本人学籍档案。如本人携带,务必妥善保管,开学报到时交给学校。线上团组织关系转接见“青春社科大”公众号推送、社科大团委网站或迎新网。
附件1:关于在北京共青团系统上开展新生团员团组织关系线上接转工作的通知
附件2:外部系统团员转入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指引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