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流文科大学”为办学定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致力于培养“哲学社会科学最高层级研究型人才”。学校以“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全面依托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国家队”资源,同中国社会科学院各研究所(院)融为一体,力行“研究型教学”人才培养模式。学校以“入主流、入体系、一体化、一盘棋”为办学方略,坚持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主流、全面融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体系,实行本硕博一体化贯通培养、科研教学资源一盘棋配置。目前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17个。
一、报考资格
报名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二)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三)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四)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学习方式和学制
我校招收的港澳台研究生学习方式为自费全日制。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为2年至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5年;我校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等事项入学后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管理)。
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以相关招生学院公布的年限为准。
三、培养与学位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培养按照中国社会科学大学有关规定执行。研究生已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通过的,可撰写学位论文。有关学位论文撰写、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等工作,须按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相应的学位。
四、报考办法
(一)报考时间:4月1日至4月7日
(二)报考方式:考生通过“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
(三)报考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教育部委托,下列五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工作: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四)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在申请前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或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资格或报考条件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现场)确认时间、要求以报考点公告为准,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我校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选用国家统考试题,非经济类专业考综合能力(一),经济类专业考综合能力(二),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统考时间为5月12日上午8:45-12:00。具体考试方式、考试安排、打印准考证时间请参看报考点工作。
(二)复试
复试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可提前准备本人大学学习成绩单、个人简历及陈述、毕业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电子版。
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复试材料提交方式初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核的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安排另行通知。录取通知书于2024年7月上旬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七、入学
新生应于2024年9月报到入学。具体报到日期以“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日期为准。新生报到时,由我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我校港澳台办公室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经我校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学费、食宿及学杂费
收费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一)学费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
2.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请查看各专硕点招生简章。
(二)食宿及学杂费等
港澳台地区研究生在校期间的伙食费、住宿、图书教材费及参加学术会议等费用,由本人自理。
九、奖学金
我校接受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评选教育部港澳侨学生、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有关评选时间、评选方式及受奖金额参见学校当年网站通知(http://www.ucass.edu.cn)。
十、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
邮编:102488
联系人:杨妍
电话:86-10-81360224
传真:86-10-81360219
邮件:yz@ucass.edu.cn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内地(祖国大陆)当年招收研究生的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执行。
欢迎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与就业处咨询!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