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
我校2025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选用国家统考试题,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
二、组织管理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校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由招生办公室指导、协调、监督各学院具体实施。
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复试小组,遴选复试专家,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由5名及以上本学科相当于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专家(包括考生报考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小组,设立组长一名。学院纪检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复试录取工作。
学院应根据考生初试笔试成绩确定允许进入复试面试环节的考生名单并进行公布,在组织实施复试前须制定复试实施方案并公布。
三、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应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中报考资格的条件,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博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等进行严格审查。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给报考学院。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各学院学校复试工作即日启动,并于5月25日前完成。
(二)复试方式:以网络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复试时长每生应不少于30分钟,其中外语测试不得少于5分钟,复试全程保留录音录像资料。
(三)复试内容
1.外国语水平考查
复试阶段进行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考查形式为面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专业学术水平考查形式为面试,由各学院自主确定。
(四)考生提交复试材料复试内容
学院可要求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求学安排、研究计划、本人大学阶段的成绩单、个人学习和研究经历、毕业论文及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电子版,以便加强对考生学业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一贯表现等情况的全面考察。具体由招生学院确定。
(五)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总成绩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包括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3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
3.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15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之和。
五、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核的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录取通知书于2025年7月上旬由我校寄发考生本人。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复试在学校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进行申诉。
监督电话及考生接待电话: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81360224。
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解释和通知为准。